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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部卷六百五十二 (第4/4页)
未终,安可议其诛赏。当从责实,宁俾课虚,苟欲考于岁成,姑合毕其田事。虽贤能是献,比要宜及于计偕;而稼穑其难,收功当俟于协入。详徵著令,固有常规,农扈之政不乖,兰省之非斯在。 怒心鼓琴判 甲听乙鼓琴,曰尔以怒心感者。乙告谁云,词云:粗厉之声。 感物而动,乐容以和,苟气志愤兴,则琴音猛起,倘精察之不昧,岂情状之可逃。况乎乙异和鸣,甲惟善听。克谐清响,将穷舞鹤之能;俄见杀声,以属捕蝉之思。凭陵内积,趋数外形,未平君子之心,翻激小人之愠。既彰蓄憾,讵爽明言。详季札之观风,尚分理乱;知伯牙之在水,岂曰?张。断以不疑,昭然无妄。宜加黜职,用刺褊心。 回风变节判 甲鼓琴,春叩商,秋叩角。乐正科愆时失律。诉云:能回风变节。 八风从律,气必顺时,五音迭奏,和则变节,丝桐之妙苟极,寒暑之应或随。甲务以相宜,因而牙动。和饭牛之唱,白露乍结于东郊;授舞鹤之声,青阳忽生于南吕。鼓能气至,艺与天同,且异反常之妖,何伤应感而起。恶夫典乐,曾是滥科。凉风徐动于郑奏,遽云失节;寒谷倘移于邹律,何以加刑。克叶之薰,无令?棘。 五品女乐判 辛为五品官,有女乐五人。或告于法。诉云:三品已上有一部。不伏。 声乐皆具,以奉常尊,名位不同,则难逾节。辛也荣沾五命,始用判悬,僭越三人,终乖仪制,非道不处,多备何为?苟耽盈耳之繁,遂过粲兮之数。广张女列,徒效尤于马融;内顾何功,欲思齐于魏绛。罔循唐令,空溺宋音。虽兴一部之词,其如隔品之异。请惩扰杂,以偿人言。 学生鼓琴判 己为太学生,好鼓琴。博士科其废业。诉云:非郑、卫之音。 夙夜惟寅,虽无舍业,琴瑟在御,谁谓溺音。苟未爽于克谐,亦何伤于不撤。己也良因释卷,雅尚安弦。期青紫于通《经》,喜趋槐市;鼓丝桐之逸韵,叶畅薰风。好滥既异于文侯,和声岂乖于曾子。欲科将落,合辨所cao。傥杂桑间之yin,须惩烦手;若经杏坛之引,难责平心。未详绿绮之音,何速青衿之刺。忝司绵?,当隶国章,载考绳违,恐非善教。 毁方瓦合判 太学官孝胄子“毁方瓦合”,司业以为非训导之本,不许。 教以就贤,虽无黩下,俾其容众,则在毁方。太学以将务发蒙,宜先屈己。君子不器,须怀虚受之心;至人无方,何必自贤于物。爰因善诱,式念思恭,将戒同尘之诚,遂申合土之誉。况卑以自牧,仲尼尝述于为儒;礼贵用和,子张亦非于拒我。义存无傲,道在可嘉,长善之本不乖,成均之言何懵。 对父病杀牛判 壬父病,杀牛祈祷。县以行孝不之罪,州科违法。 力施南亩,屠则干刑;祭比东邻,理难逢福。冠带纵勤于侍疾,?刃宁同于彼袄。壬忧或满容,杀非无故。爱人以德,未闻易箦之言;获罪于天,遂抵椎肥之禁。志虽行孝,舍则乱常,父病诚切于肺肝,私祷岂侔于茧栗。且宋人皆用,或免乘城之虞;魏郡不诛,终非弃市之律。令不惟反,政是以常,县恐漏鱼,州符佩犊。 对弓矢驱鸟鸢判 诏赐蕃官宴,有司不以亏矢驱鸟鸢。御史劾之。词云:非祭祀之事。 蛮夷麇至,洁牛羊以宴私;亏矢载张,备鸟鸢之钞盗。苟馈食而则尔,岂荐飨之独然。况乎要服在庭,舌人委体,方示怀于犒饮,胡废职于殴除。且宾主恪恭,须防坠鼠之秽;牲牢备礼,宁无攫rou之虞。曾是阙于弦弧,复何徵于击豕。《周礼》尽在,既专分鸟之司;陈力自乖,宜惮乘骢之劾。 千岁龟判 问戊献千岁龟,有司以欺罔举科。诉云:得之于丛蓍之下。 献其介物,虽合疑年,验以生蓍,则当有数。戊得兹外骨,藉自幽丛,尝闻见梦之神,将期百中,况察退藏之所,足辨千龄。冀令偻句不欺,谁谓蜉蝣兴惑?盍徵幽赞,宁罪矫诬。居蔡于家,则吾岂敢;游莲有岁,视子非无。科之荩有不知,献者此宜无罪。 对蕃客求鱼判 蕃官(一作客)至鸿胪寺,不供鱼,客怒。辞云:獭未祭。朝议:失随时之义。 沙漠实来,供宜必备。泽梁有禁,杀则以时。信能及于鲲鲵,化方行于蛮貊。彼卿之属,得礼之中。虽谕以象胥,或闻弹铗,而徵诸獭祭,未可振缗,既怀及物之虞,遂阻烹鲜之请。辞不失旧,事必有初,是曰国之典常,焉用随时之义。且驹支昧礼,信未习于华风;里革当朝,返有迷于夏滥。矜其异俗,责在有知,合恕过求,姑惩轻议。 对宴客鳖小判 甲飨客羞,鳖小。客怒其不敬。辞云:水烦非傲。 燕以示怀,鳖于何有,姑宜饮德,岂诮水烦,责外骨之不丰,顾褊心之奚甚。甲大将展礼,旋遇过求。水潦方涂,且乏大为贵者;壶冫食苟备,何必长而食之。我惟敬于上宾,尔宁贪于介物,小不能忍,礼何以观。傥羞南涧之毛,尚当遗味;讵劳东海之鳖,然后合欢。词未爽于少施,怒难信于堵父。 对养鸡猪判 甲为郡守,令百姓养母猪及鸡。督邮谏其扰人,不许。 扇以仁风,阜财为急,教之畜扰,利俗则多。甲位列凭熊,政同佩犊,将除饥馁之患,用先蕃息之资,俾尔生生,非予扰扰。二彘既侔于龚遂,五?孛足验于陶朱,训养虽勤,割烹斯利,既符孳货,庶罔食贫。使荷?之夫,不空为黍;倚杖而牧,岂独刈葵。人无见卵之思,俗皆掩豆而祭,实惟务本,焉用他规。且异米、盐之烦,宁惧纠绳之谏。 对狗伤人有牌判 癸家养狗伤人,乙论官请偿。辞云:有牌记,行者非慎。 畜狗不驯,伤人必罪;有标自触,徵偿则非。既悬迎吠之书,宁忘慎行之道?癸非用犬,乙岂尤人?防虞自失于周身,啮噬尚贪于求货。有牌记而莫慎,则欲请庚;无标识而或伤,若为加等。徵词可拟,往诉何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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