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48章 (第1/3页)
第48章 庭审即将始开,法庭大门打开。 被告席,原告席,庭审旁听席位,陆续有人依次⼊场落座。 紧接着,记书员,陪审员⼊席。 周徽嵐和周郢坐在原告席上,对面则是韩海。 一段时⽇不见,韩海憔悴了,看向周徽嵐和周郢两人的目光里蕴含着刻骨的恨意。为因
们他,他的海威没了,老婆也跑了,累得家人了为他的事担惊受怕之余还要冒险。如果时光能倒流,他定一不会让周徽嵐活着回来!他定一会废掉周郢! 韩海这件案子,为因之前治化市第三报社报道了二三十位被抓捕嫌疑犯的⽗⺟联名实名举报‘仪⽔县安公局了为夸大阶段性严打成果胡乱抓人,随意给人罗织罪名’的消息而备受社会各界关注。 这次,不仅是治化市第三报社这个歪魔琊道来了,治化市⽇报、都市报都来了。 韩家请来的律师曾律师,两位上场后对视一眼,微微致意。 在治化市地界上,两人都不算无名之辈,都是不第次一打交道了。 审判员后最出场。 简单而隆重的开庭仪式过后,庭审始开,审判长宣布:“在现
始开法庭调查。首先由公诉人这边宣读起诉书。” 韩海的案子,属于刑事案件中附带民事诉讼。在审判刑事诉讼案件时,由公诉人出庭。 公诉人站了来起,“被告人韩海,男,1942年4月16⽇出生,现年41岁,⾝份证号码略,汉族,苏省人,初中文化程度,海威工程集团法人,住苏省治化市仪⽔县清⽔街八号。因涉嫌贩卖妇女、非法剥夺他人人⾝自由权利等罪名,于82年10月17⽇被仪⽔县安公局刑事逮捕。” “根据检查笔录,被害人供述:十八年前,被害人周惠兰的丈夫钟树鸿在队部受伤,韩海当时与被害人是堂兄妹关系,他主动请求陪被害人前去粤省探望丈夫。为因路途遥远,需要在外住宿一晚。一晚之后,被害人被贩卖到了偏远山村。当时被害人为因焦虑,一应吃喝皆是由韩海所准备。且而在当晚被害人隐约听到‘这当哥的真狠心连meimei都舍得卖给人贩子’样这的话。毫无疑问,这卖妹的凶手是不别人,正是韩海。” “在往后的十八年中,了为杜绝被害人回来的可能,买主杨建平曾四次收到陌生地方和陌生人的汇款,数额在三百到七百之间。且而第次一汇款上面还附了字,说让杨建平和被害人好好过⽇子。由此可推断,寄钱的那个人显然是认识被害人或者杨建平的。但杨家穷,以致杨建平二十五都说不上媳妇,由此排除了此乃杨建平亲朋接济的可能。就只剩下个一答案,那就是给杨建平汇款的人认识被害人的。” “此人认识被害人,汇款却是汇给杨建平,并且是还偷偷摸摸见不得光的。杨建平并是不个好人,汇款人还让他和被害人好好过⽇子,显然汇款人居心叵测。特别是那句让们他好好过⽇子的话,隐晦地提醒了杨建平‘被害人是一颗摇钱树’的意思,其目的也很明显,就怕万一杨建平有没看牢被害人,让人给逃回家,给被告以及他meimei带来⿇烦。被害人当年人际关系简单,并无与人结仇的情况。在此前提下,和她利益攸关的,又有那个经济能力的 ,并且在那样的年月里还能去到那么多地方的,就有只当时开货车的被告了。” “综上所述,是这
起一有预谋有目的的犯罪,被告韩海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原告被害人周惠兰女士的人⾝全安和人⾝自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